近年来,我市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切入点,积极引导农民走专业合作之路,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壮大,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呈现出多层次、多成份、多领域发展的良好态势。到目前为止,全市已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379家,拥有会(社)员15.6万个(户),带动农户32.9万户,占农户总数的26%,60%的优势农产品生产基地由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管理,1/3以上的农产品依靠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外销。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经成为农村经营中最具活力的组织载体,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的主导力量。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统一思想认识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是一项新生事物,它在解决“三农”问题上的积极作用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表现出的生命力,我们是在调查研究中发现并不断加深认识的。去年以来,我们围绕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主要组织了三次调研活动。一是组织市委政策研究室、市农办、市经管局对石门双佳、桃源三江等十多家规模较大的专业合作组织的经营状况、运作方式、内部章程、会员收益等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调查分析。二是组织各区县(市)分管农业的区县(市)长到四川乐山、成都等地参观考察。三是组织全市各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农业的副书记、副区县(市)长及农办等有关部门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全面调查,全面总结,并写出调研报告20多篇。海波书记、君文市长亲自参加了调查。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凡是兴办一个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就能兴旺一个产业;凡是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农户,增收幅度就大;凡是有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地方,农产品流通就顺畅,就能形成一个农产品的高价区;凡是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好的地方,农民的积极性就高涨,政府领导农业的效率就高,就能“好心办成好事”。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越来越受到各层次农业经营者的欢迎。有鉴于此,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今后农村工作的重点,年初进行了全面部署。
二、明确发展思路
我市的基本思路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发挥资源优势,培育支柱产业,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重要作用,尊重农民意愿,积极稳妥、循序渐进、实事求是地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具体操作上:一是突出优势产业。重点围绕粮食、棉花、生猪、水产、家禽、蔬菜、柑桔、杨树、珍珠等主导产业和优势资源,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推进经营体制创新,加快产业升级步伐。二是不拘发展模式。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还处于初始阶段,因此,我们在发展上坚持从实际出发,按照边发展边规范,先发展再规范的原则,鼓励农民大胆探索,因地制宜,不套模式、不定规模、不搞“一刀切”。三是尊重农民意愿。坚持“自愿、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自愿就是不强扭,不捏合,让农民自主合作;民办就是以农民为主体,独立自主地开展劳动、技术、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合作;民管就是由农民自己参与协会的决策与管理;民受益就是要最大限度地增加成员收入,让农民真正得到实惠。四是不损害家庭承包基础。不论选择哪种合作形式,都坚持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体制不变,不改变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改变合作组织成员的财产所有权,不干预农民家庭的自主经营权。五是总结推介典型。组织农经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跟踪考察,及时总结推介先进典型,今年初,对全市10个办得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表彰奖励,分别发给奖金1万元,发挥示范导向作用。
按照上述发展思路,我市力争通过五年的努力,在全市建成产业优势比较明显、带动能力比较强、内部运作比较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00家,认定并扶持市级以上示范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50家,带动全市60%以上的农户。
三、优化发展环境
为了进一步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明确了八大扶持政策:一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市、县财政今年安排8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其中市本级400万元。对规模较大,带动作用较强、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由市委、市政府重点表彰,并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支持,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承担的项目适当予以补助或贷款贴息。二是给予税收政策优惠。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直接开展的经营、服务、培训等分别免征或减征部分所得税,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实行其它规费全免,其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享受民营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三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并灵活运用各种金融工具和利率杠杆,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提供有效的金融服务,开展授予信用等级的探索,简化抵押、担保手续等。四是给予用地政策上的支持。对创办加工、流通企业的建设用地,优先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对建设用地优先安排指标,其级差地租经批准后予以全额先缴后返。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搭建的非永久性设施临时使用土地的,比照农业设施用地办理。五是准许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其成员直接生产需要的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六是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产品运输实行“绿色通道”管理。七是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行农产品注册和质量认证,鼓励其实施品牌战略和标准化生产,创建“绿色食品”、“无公害农产品”或“有机食品”等品牌,积极组织其参加国内外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参与市场竞争。八是加快农经信息化网络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延伸的进度,搭建网上信息沟通和营销平台。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对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起到了有力的促进作用。
四、形成支持合力
一是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了常德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管局,明确由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法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工作。各区、县(市)及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办点示范。今年,市本级确定了石门双佳牧业、桃源三江禽业等12个规模较大、带动力较强、运作比较规范、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业合作组织进行示范导向,各区县(市)也选择了3-5个专业合作组织进行试点。三是整合资源。市委、市政府明确:新启动的农业项目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倾斜,新增农业投资优先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加工等项目配套,市内由政府申请和运作的各类农业品牌优先向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开放,实现优势资源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合理配置。市政府决定:发改委、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农业产业化、扶贫等部门以及“五个百万亩”工程都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列入项目重点支持范围。四是强化责任。为了给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创造良好环境,我们建立了相关部门支持、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责任制。明确规定:农业、林业、农机、畜牧水产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在编制行业发展规划,制定行业生产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等方面,加强对专业合作组织的业务指导;经管、供销、科技等部门依托自身优势,开展产销信息和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服务;民政、工商部门降低门槛,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注册登记。工商、公安等部门负责维护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为他们保驾护航。各部门通力协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服好务,尽好责。
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虽然有了一个良好开端,但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与兄弟市州还有很大差距。我们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这次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提升发展水平,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