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冬 春
2004年12月20日
一、全国和全省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主要精神
根据胡锦涛总书记的提议,今年9月3日至4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 会。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继2002年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2003年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之后 ,召开的又一次高规格的重要会议。会议期间,温家宝总理、黄菊副总理等中央领导接见了 全体会议代表并分别作了重要讲话,大会表彰了524个全国再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中央领导 同志的讲话,高屋建瓴,总揽全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肯定了2002年以来就业再就业工作所取得的成绩,高度评价了实践中行之有 效的宝贵经验,深刻阐述了符合中国国情的就业发展战略,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做好就业再就 业工作的任务。一是进一步 加强领导,狠 抓 落实。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充分估计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中可能面临的困难和矛盾 ,坚决避免盲 目乐 观和松懈情绪。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周密安排,扎实推进。二是进一 步完善政策,突破难点。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部署,全面贯彻落 实各项就业 和再就业扶持政策,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就业再就业工作创造 更为宽松的环境。三是进一步转变作风,强化服务。各级政府和部门,要把 满足下岗失业人 员再就业需要,作为改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强化服务意识,充 分体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和帮助。四是进一步宣传典型,推广经验。各地要推广本 地区的先进典型,也要学习借鉴其它地区的先进经验,取长补短,共同推进。要广泛宣传中 央确定的各项就业再就业方针政策,大力宣传和表彰自强不息、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
根据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的主要精神,11月1日,省委、省政府在省委会堂召开了全省 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武陵区人民政府等14个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受到了省政府表彰,这是 全省近几年来一次高规格的重要会议。会议期间,省委、省政府领导接见了全体会议代表并 与代表们合 影留念,于幼军副书记作了重要讲话,郑茂清副省长作了工作报告。省领导充分肯定了近 几 年来我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的明显成效和宝贵经验,同时强调我省就业形势依然严峻, 任 务非常艰巨,工作上决不能有丝毫松懈。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始终把就业再就业摆在突出 位置,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创新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完成我省就业再就业各项 工作目标任务。
二、近年来我市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的成绩和经验
(一)建立完善促进就业再就业的四大体系,加强了对就业再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建立完善了领导责任体系。今年,市委、市政府把扩大就业和再就业作为“十 件实事”之首,明确了责任单位、目标任务和考核办法。各级党 委、政府严 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了就业和再就业目标责任状。就业和 再就业工作真正形成了政府统一部署、领导亲自负责、部门积极配合、各级齐抓共管的机制 。
二是建立完善了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了劳动力市场建设,逐步形 成市、县、街道 、社区四级职业介绍信息网络。加强了就业工作基层平台建设,街道、社区普遍建立了劳动 保障服务机构,形成了“二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服务”的工作体系。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实现了一竿子插到底,一条龙服好务的工作格局。
三是建立完善了积极就业政策体系。中央12号文件和国家有关部委的政策 文件下发后,市政府 协调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研究制定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配套政策和实施办 法,包括税费减免、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培训补贴、职介补贴、小额贷款等十个方面,形 成了一整套符合我市实际、具有很强操作性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目前,各项再就业扶持政 策已经开始发挥积极效应。
四是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平等就业体系。市委、市政府把发展劳务经济纳入 了全市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把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纳入了全市城乡统一就业的宏观调控指标。按 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方针,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不合理限 制,实现就业准入平等、就业服务平等、就业后享受的权利和义务平等,加快了农村富余 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步伐,促进了城乡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制定落实促进就业再就业的三项制度,推动了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是落实联席会议制度。为了加快推进再就业工作,市政府成立了再就业工作领导 小组,建 立了各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再就业联席会议制度。再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在市政府直接领导下 ,加强部门统一协调,及时通报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研究解决 政策难点,督促检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情况,指导和推进全市再就业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落实定期通报制度。市政府对再就业工作每月调度一次进度,每季度通 报一次情况。市 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年初市政府下达的再就业工作目标任务的各项指标,定期汇 总有关情况,调度工作进度,及时向区、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对完成目标任 务进度快、落实政策到位的区、县(市)进行通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落实政策较差的 个别区、县(市)实行重点督办。
三是落实督促检查制度。为使中央和省里关于再就业工作的要求不折不扣 地得到落实,我市 建立了督促检查制度。200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组织对全市的再就业工作进行了多次专项 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间,督办整改 结果,确保了再就业工作和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三)加大资金投入和再就业援助,保证了就业再就业政策的落实到位
一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再就业资金落实到位。根据中央、省里的要求 和我市就业再就 业工作的需要,我市各级财政克服困难,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在预算中 都增 设了再就业补助项目,优先保证了再就业资金。近两年,全市安排再就业资金近1.4亿元,其 中市本级安排了6000万元。
二是加大再就业援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各区、县(市)把工 作重点放在 帮助困难群体再就业上,运用扶持政策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依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 通过领导帮扶、社会援助、个体私营业主结对、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等措施实行托底 安置,帮助一大批“4050”人员、下岗失业的企业军转干部、双下岗职工以及单亲家庭下岗 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在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的实践 中,各地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探索出许多行之有效的做法,积累了不少宝贵 经验。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推进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关键在于领导强力推动,各方齐抓共管。
第二,扩大就业、开发岗位,根本在于加快经济增长,调整产业结构。
第三,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保证在于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创造良好的就业环 境。
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着力抓好的几项重点工作
(一)大力发展多种经济,调整产业结构,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一是在 产业类型上,要注重发展第三产业。在继续发展商贸、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的同时 ,积 极发 展旅游、教育培训、文化体育和信息、金融、保险等新兴服务业。二是在企业规模上,要注 重发展中小型企业。我市中小企业占企业总数的90%以上,吸纳城镇就业人员达到80%以上。 通过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进一步发挥中小企业在发展经济、扩大就业等方面的重要作 用。三是在经济类型上,要注重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继续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经济 、特别是民营经济的发展,进一步贯彻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支持它们在 促进就业和再就业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四是在新上项目上,要注重引进劳动密集型项目。 我们的招商引资,不仅要引进高新技术项目,也要注重引进对拉动就业有积极作用的劳动密 集 型项目,把增加就业作为新上项目的主要目标,不断扩大就业容量,实现经济发展与扩大就 业同步增长。五是在就业方式上,要注重鼓励灵活就业。非全日制 、临时性、季节性、弹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式,对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实现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等方面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要认真总结经验,大力推广劳务派遣、再就业基地和社区组织就业等模式,加快完善和更好地实施与灵活就业相适应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 使更多的下岗失业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走上就业岗位。
(二)进一步抓好各项政策的落实到位,注重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一是要突破小额贷款落实难的瓶颈问题。进一步简化小额担保的发放程序和手 续,探索改个人担保为社区、企业担保的做法,更好地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二是要积极 推 进国有企业的改革改制、民营企业的兴建工作。重点解决好企业改制中资产转移、劳动关系 处理和对分离新办企业扶持及税费减免等问题。三是重点帮助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在过去 两年中,部分有条件的大龄就业对象已经通过各种援助实现了再就业,没有就业的人员再就 业难度更大,更加需要政府的帮助。要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切实落实扶持政策,依托街道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进一步开展送政策、送培训、送岗位、送项目、送服务等“五送” 援助行动,扩大“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成果,逐步推进再就业援助制度化、规范化,帮助困 难对象实现再就业。
(三)大力开展人本服务,提高就业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完 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推进就业服务的专业化、制度化、社会化。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拓展 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根据下岗失业人员不同的就业需求,提供针对性服务、个性化服 务。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就业再就业平台作用,为下岗失业人员提供及时服务、贴近服务、 诚信服务。要进一步抓好区、县(市)就业服务机构建设,加大街道、社区平台建设的投入 。各地的就业服务机构目前仍没有解决事业编制、没有落实工作经费的,要抓紧解决,落 实 到位,真正做到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有场所办事、有制度管事。2005年上半年要组织一次 全面督查,对编制、经费等还没有落实到位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对其再就业补助资金的 分配予以调整。要进一步加大劳动力市场 建设力度,不断提高职业介绍网络化、现代化和信息化程度。全市要建立“政策统一、信息 共享、市场开放、流动自由”的劳动力市场,为广大求职者和下岗失业人员提供“一条龙” 、“一站式”服务。
(四)大力开展职业教育培训和再就业培训,提高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各地要把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增强劳动者就业和创业能力,作为解决结构性 就业矛盾 的重要举措,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狠抓落实。要普遍推 行政府 再就业培训补贴与再就业效果挂钩的工作机制,建立创业培训与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相结合的 工作模式,增强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对新成长劳动力、农村富余 劳动力的职业培训,提高他们的就业技能。抓紧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全市 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高技能人才培训都已经分别制定了三年培训计划,各有关部门和各 区 县(市)要认真抓好落实,市里将对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实行年度考核。通过加强培训,逐步 改变劳动者素质与经济发展水平、就业需求不相适应的状况,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
(五)加强失业调控工作,保持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当前,我市国企改革 正向纵深推进,各 地在工作中一定要注意把握改革调整的力度和节奏,切实加强宏观调控,有效控制 失业数量,缩短失业周期,防止失业人员过于集中,并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国有企业 减员增效要同促进再就业相结合,注意把握下岗分流的规模和进度,充分利用和盘活企业非 产业资 产、闲置资产和关闭破产企业的有效资产,创造新的就业岗位。企业实行改革改制涉及到经 济性裁员的,必须制定职工安置方案,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核备案,适度控制企业集中裁员, 减轻社会就业压力。
(六)统筹兼顾城乡就业,探索建立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坚持城 乡统筹就业的方向,继续抓好 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一是要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 实行政府引导、市场推动、信息服务、规范管理,大力发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努力增加农 民收入。二是要大力提高劳动力素质,通过不断提高劳动技能,扩大就业选择范围,加快由 体力型劳动力向技能型劳动力的转变。在当前市场就业机制还不够规范完善的情况下,各级 政府要切实加大对劳务输出的组织、引导、服务力度,做到输出前抓培训,输出时抓引导, 输出后抓维权。三是要进一步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着重解决好拖 欠克扣工资、劳动环境恶劣、工伤事故频发等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四是 要以实现长期、稳定的转移就业为目标,鼓励农村富余劳动力和城镇下岗失业人员走出去, 寻找更适合自己的就业途径,更有利于自身发展的空间。要从建立我市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 出发,结合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找准扩大就业的增长点,逐步形成多渠道、多形式、多项措施开发就业岗位的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解决转轨期间国有企业、集体 企业下岗职工的遗留问题。
(七)要注重把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与促进就业再就业结合起来。各地要继续 做好下岗失业人员 基本生活保障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按时足额发放工作,进一步搞好“三条保障线 ”的衔接。当前的重点是要保障国有企业已经出中心、但未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实现再就业的 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一方面要尽快纳入失业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帮助其解决基本生活问 题;另一方面,要加大扶持力度,特别是对“4050”人员,要加大援助力度,帮助他们尽快 实现再就业。同时,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企业和社会稳定。
(八)要扎实抓好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最近,省政府专门召开会议,对 大中专毕业 生的就业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大中专院校和社会用人单位要高度重视,十分关心毕业生就业工作。一要进一步拓宽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渠道。实行公务员 管理 的单位、国有事业单位新增管理和技术岗位与自然减员空岗,应主要用来聘任大中专毕业生 。尤其要发挥现有企业包括非国有企业吸纳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作用。对到非公有制经济领域 就业的毕业生 ,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要在劳动关系、社会保障、职称和职业技能资格认定、应聘国有事业 单位、报考公务员、继续教育、奖励等方面与到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毕业生一视同仁,享受同等的政策待遇。鼓励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构建稳定的毕业生出市就业渠道,大力推荐 毕业生出市就业,建立出市就业毕业生信息储备库。二要进一步完善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公共服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毕业生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相互贯通和资源共享。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职业介绍机构都要 开辟毕业生就业的专门窗口,开展有针对性的指导、服务、培训和招聘活动。要充分利用网 络信息技术,建立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向交流和选择的网络平台。同时,要简化毕业生就 业手续,坚持“一证准入制”。要关心毕业生的生活,对于因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工作且确 无生活来源的,由生源 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三要进一步严格大中专毕业生就 业的工作责任。市里组建了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区县(市)也要按市里的格局,落实 机构、职责、人员和经费,保障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工作落到实处。各区县(市)政府要 把毕业生的就业和创业纳入到本辖区的社会发展规划中,纳入到整个社会就业体系中,明确 目标,强化责任。教育部门要搞好调查研究,主动衔接各有关部门落实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大中专院校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按市场配置毕业生的机制 ,培养“经世实用创新”人才,加强本校毕业生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学生职业指导教研机 构和工作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学生创业指导、职业指导、就业指导和推荐就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