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2月29日常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曹佳中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卜功元同志为市人大农业委委员(兼);
马文华同志为市人大农业委委员(兼);
杨孚初同志为市人大农业委委员(兼);
赵志海同志为市人大农业委委员(兼)。
决定任命:
沈习淼同志为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周运来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张友德同志为市经济委员会主任;
黎建平同志为市教育局局长;
赵星同志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汤向荣同志为市公安局局长;
敖建斌同志为市监察局局长;
滕明友同志为市民政局局长;
周利党同志为市司法局局长;
卢武福同志为市财政局局长;
曾再农同志为市人事局局长;
罗宏全同志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钟华山同志为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郭道义同志为市建设局局长;
车德斌同志为市交通局局长;
陈安生同志为市水利局局长;
黄云新同志为市农业局局长;
肖正汉同志为市林业局局长;
马慧同志为市商务局局长;
诸戈文同志为市文化局局长;
郑家火同志为市卫生局局长;
张卫星同志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吴让晓同志为市审计局局长;
李迪伟同志为市规划局局长;
杨易同志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王吉亚同志为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唐子钧同志为市统计局局长;
张平同志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阳同志为市粮食局局长;
袁云波同志为市物价局局长;
陈华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免去:
胡金林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万利同志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决定免去:
张启俊同志的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