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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执政能力建设 提高价格管理水平
http://www.changde.gov.cn  2008-04-30  政务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爱国 
 

  《价格法》颁布实施10周年以来,各级价格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为加快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维护企业和群众利益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受国际市场价格上涨、生产成本增加、结构性供应矛盾等多种因素影响,市场价格总水平出现过多、过快上涨势头,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求价格部门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执政能力建设,提高价格管理水平。

  一、增强宏观调控能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各级价格部门要不断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按照国家价格管、放原则,该管的进一步管住管好,该放的坚决放开搞活,不断提高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实施宏观调控的能力。一是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引导市场价格形成,疏导市场供求矛盾,促进资源合理配置。二是加强调查研究,提高对市场价格的分析预测能力和科学决策水平。重点关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变化,及时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加强舆论引导。三是当市场价格出现暴涨暴跌等异常波动时,搞好价格监测、预警,对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从严管理,对市场调节价的重要商品依法实施临时价格干预,防止价格异常波动蔓延或程度加深。

  二、增强行政执法能力,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各级价格部门要从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入手,依法治价,维护市场良好秩序。一是从严规范价格部门审批行为。对涉及国计民生的原材料、能源、交通以及社会公益、公用事业等价格和收费调整,要严格成本审核和听证程序,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避免市场价格大起大落,维护社会稳定。二是从严推进“阳光物价”。继续深化价费公示,重点抓好涉农、涉企和投资领域的价格收费公示,扩大面向社会公众的价费公示范围,开展价格政策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商场活动。三是从严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市场价格巡查,依法查处价格欺诈、价格垄断、价格歧视、价格暴利以及哄抬物价、扰乱市场等违法行为,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三、增强民生价格监管能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级价格部门要牢固树立执价为民理念,认真履行价格监管职能,切实加强民生价格监管。一是扎扎实实办好价格实事。围绕群众密切关注的教育、医药、住房等热点问题,完善价格机制,理顺价格矛盾,减轻群众生活压力。二是完善低收入群体价格优惠机制。要运用价格手段,制定面向城镇低保户、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各项价费优惠政策。三是强化价格维权保障。对群众价格举报、咨询,要认真核实,迅速查办、及时回复,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增强依法办事能力,构建和谐价格执法环境。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执法队伍制度建设、素质建设和外部环境建设。一是严格执法监督管理。二是提高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努力建设一支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价格执法队伍。三是优化执法环境。要加大价格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强化社会舆论监督,改善执法环境。
 

(来源:常德日报)
(编辑:陈化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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