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政办函〔2008〕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08年全省土地利用计划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8〕14号),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8年全市土地利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2008年全市土地利用计划分解表
附件
2008年全市土地利用计划分解表
单位:公顷
单位名称
省下达计划
占用省计划
总计划量
新增用地计划
农用地转用计划
武陵区
20
18
鼎城区
25
30
55
汉寿县
45
桃源县
15
58
83
临澧县
石门县
32.5
57.5
澧 县
安乡县
23
10
33
津市市
12
德山开发区
126
100
5
131
市本级
146
111
166
合计
485
355
248
733
注:1、市本级含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涔澹农场、贺家山原种场;2、市本级含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及其他民生项目用地;3、除武陵区外,其他县市区国省干线公路改造均需用地,占用省计划;4、创元铝业用地占用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