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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5年度常德市交通局行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考核办法》的通知
    

常交发[2005]53号

市直交通各单位:

  现将《2005年度常德市交通局行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五年九月五日

2005年度常德市交通局行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考核办法

  为将常德市交通局行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直交通各单位

  二、考核内容

  根据《常德市交通局行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再深入实施方案》,主要考核宣传发动、教育培训、征求意见、自查自纠、典型引路、行风自评、整章建制等方面的情况(具体内容见附表)。

  三、考核办法

  1、日常工作考核与集中检查考核相结合。

  2、日常工作考核由市局行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建立台帐,根据平时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和材料报送情况予以考核。

  3、集中检查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合并进行,即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时,增加行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考核内容。具体考核程序是:组织相关科(处)室负责人组成考核组对市直交通单位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听汇报、个别调查走访、查看资料等方式进行。考核完成后,考核小组与考核单位主要领导交换意见,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向局党组汇报。

  四、评分标准

  考核采用百分制,基分为100分,其中日常工作考核占20分,集中检查考核占80分。奖励加分另行计算。

  各考核组依据考核内容和计分标准,分别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在考核表上记分并签名。考核成绩由市局行风建设办进行综合排名。

  五、奖惩细则

  1、行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列入市局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内容,考核成绩通过换算后进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总分。

  2、综合评分前三名的单位为2005年度行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先进单位,在2006年全市交通局长会议上予以通报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分别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3、行风建设主题考核活动综合评分位居最后一名的,取消该单位年度目标管理评先资格,单位主要负责人该年度不得评为优岗。

  考核工作由市局行风建设主题教育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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