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内贸[2004]32号
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2003年第62次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及我市城市发展规划的要求,为加快我市汽车贸易产业的发展,决定整顿和规范市城区汽车贸易市场,现通告如下:
1、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市城区所有符合经营条件的汽车贸易经营户(含整车交易、汽车零配件经营)要逐步规范到常德市新世纪汽车商贸城内销售经营。
2、除常德市新世纪汽车商贸城外,市城区不再新建汽车及其零配件贸易市场,不再审批汽车交易及汽车零配件经营执照。
3、为加强汽车贸易产品质量管理,工商、质监部门将加大对汽车零配件的质量监督力度,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进入规划区,对非规划区以外的零星经营户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严肃查处经营伪劣假冒产品的行为。
4、加强对常德市新世纪汽车商贸城的管理,确保对经营户在工商、税收等方面享受的优惠减免政策落实到位。经营户在办理工商、税务证照时,有关部门实行现场集中服务,简化手续。公安部门对新世纪汽车商贸城内的整车交易,在办证上牌上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5、上述整顿和规范工作由市内贸办牵头,市工商局、市规划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具体组织实施。
6、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OO四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