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政办明电〔2004〕11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德山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西湖管理区、西洞庭管理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金融创安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我市金融创安工作,市政府组织相关部门于8月23日至8月29日对全市及金融机构的金融安全区创建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前段工作开展情况
1、认真贯彻省、市会议精神。省、市金融创安工作会后,各地围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行动迅速,效果较好。澧县、汉寿、临澧、津市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并召开大会,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市信用合作管理办公室在全系统召开大会,提出了“以创安促清收,以清收带创安”的工作思路。汉寿县作为金融创安试点县,继续坚持在县电视台开辟《“两维”聚集》专栏,采取阅读录、信息港、红绿榜、曝光台形式定期播放;在5月份还组织开展了“全县金融创安县宣传月”活动,出动宣传车10多台次,发放宣传资料近万份,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高度重视金融创安工作,将金融创安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强化了组织领导。武陵区、鼎城区和安乡县调整了领导班子,抽调人员充实到金融创安办工作。各金融机构明确领导分管,专人具体负责,金融创安网络基本建立起来。二是细化工作方案。各区县(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津市市、西洞庭管理区、澧县以正式文件印发了《2004年金融创安工作方案》;桃源县根据自身特点,制定下发了《乡村债权债务清收整顿工作方案》。三是实行目标管理。石门县、津市市、澧县、桃源县、汉寿县、临澧县制定了创建金融安全区考核办法。特别是桃源县、汉寿县、澧县、临澧县还将创安工作纳入了双文明目标考核,狠抓了工作落实。
3、积极开展公职人员、行政事业单位逾期贷款清收。今年是我市金融创安第三年,也是关键一年。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公职人员及行政事业单位逾期贷款清收工作的通知》(常办电〔2004〕42号),各地各单位及时学习传达了通知精神,并结合实际,将清欠任务分解到人,狠抓落实。桃源县金融创安办下发《关于下达国家公职人员及行政事业单位逾期贷款清收任务的通知》,把年度清欠任务分解到科局、乡镇,并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汉寿县针对县直单位和科局级干部欠款情况,对18家单位和个人欠款实行县政府领导包干负责清收。临澧县由3名县级干部带队,组织三个清欠督查组对100多个单位实行专人、经常性督查。澧县对17名拖欠银行贷款公职人员实行了“三停五不”的措施,在县电视台对184名公职人员曝光,通过财政对32名科级干部扣发工资。汉寿县对108名国家工作人员实行停薪,其中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8名,行社内部职工40名。
4、全面开展信用建设。各地采取措施,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信用建设工作成果。一是制订考核办法。石门县出台了《关于建设诚信石门的实施意见》。鼎城区下发了《关于开展信用乡、镇、村、组和信用农户评定活动的通知》。澧县下发了《澧县2004年治理金融环境创建信用乡(镇)、村考核办法》。二是广泛开展创建活动。临澧县在全县范围张贴关于开展信用乡(镇)、信用村(居委会)、信用农户评定的公告,积极组织评定工作,并召开大会对信用单位公开授牌。全县已审核评定出信用乡(镇)4个、信用村(居委会)105个、信用农户18259个、信用企业54家。各金融机构对信用单位评比工作重视,把金融创安与信用单位评定工作很好结合起来。市信合办把信用创建作为重头戏来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信用乡(镇)、村、农户的评级授信活动,到目前止,全市共评出信用单位288个,信用农户273490户。
二、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我市金融创安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呈现出齐抓共建整体联动的局面,收到明显的效果。一是金融维权意识、社会信用意识明显增强。各级各部门金融法制观念和金融风险意识明显提高,金融机构的经营自主权得到尊重,企业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现象得到遏止,社会公众和贷款企业信用观念增强,企业破产步入法制化轨道,企业破产中金融债权零受偿率现象基本杜绝。二是信贷资产质量明显提高。上半年,全市各项存款余额341.69亿元,比年初增加36.46亿元;各项贷款余额275.97亿元,比年初增加18.6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长5.5亿元。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净压3.19亿元,不良贷款率比年初下降了3.99个百分点;信用社不良贷款比年初净压2693万元,不良贷款率较年初下降13.01个百分点。三是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进一步融洽,政府鼓励银行加大对地方经济的信贷投入,银行对地方信贷投放的热情和积极性进一步提高,银政关系进一步改善。
全市金融创安工作虽取得了初步成绩,但仍然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协调配合不够。少数单位负责人认为金融创安是银行的事,且麻烦事多,因而应付了事,只关心银行贷款,不关心创安工作。有的银行认为金融创安是政府的事,连研究工作或开会也不参加;有的认为金融创安就是解决实际问题,发现问题需要政府支持时,就找政府,平常工作不相往来,导致工作相互推诿,金融创安发展不平衡。二是清欠工作力度不大。到八月底止,全市共收回国家公职人员欠贷326万元,收回率仅5.1%,收回行政事业单位欠贷600万元,收回率仅1.2%。全市除汉寿县完成清欠情况较好外,多数区县(市)没有按时完成清收任务、特别是武陵区、鼎城区、津市市、安乡县仍处于起步阶段,与规定的清欠任务相差甚远。三是企业和个人赖帐、逃帐、逃废金融债务现象时有发生。金融机构通过法律手段维权执行难,司法机关对逃废债行为打击乏力,特别是安乡棉麻公司逃废债问题引起农发行总行关注,影响较大。
三、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要求
1、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金融创安是一项全社会性的工作,是树立地方形象,争夺金融资源和经济资源,促进地方可持续发展的一项举措。各级政府和各金融机构认识要进一步提高,行动要协调一致。要按照政府为主组织牵头,金融部门协助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组织模式,把金融创安纳入双文明目标管理,严格考核奖罚兑现。各金融机构要切实发挥创建主体作用,真抓实干,积极开展系统内金融创安工作。
2、加大清欠工作力度。要深入开展以清欠为重点的金融创安工作,加大维权力度,大力清收国家公务员和行政事业单位逾期贷款。清欠工作还没有全面开展的单位,要赶快行动起来,澄清底子,组织全面清收;工作已经展开,但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完成确定的年内目标任务;清欠基本完成任务的要认真总结经验,把清收范围逐步扩大到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及企业拖欠的贷款。在清收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常办电〔2004〕42号文件精神,以促进我市金融创安工作的平衡发展。
3、进一步优化社会信用环境。一是要积极构建社会征信体系。要充分运用人民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从完善企业征信资料及相关内容着手,建立健全企业征信体系。同时,要通过多种途径和行式,着力进行个人征信体系的电子化建设。二是要继续全面开展创建信用县(市、区)、乡(镇)、村活动,争取今年有一大批县(市、区)、乡(镇)、村建设成信用达标单位。对达标地区和单位,金融部门要在信贷政策和金融服务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三要继续开展“守信用”单位评选活动,在媒体上公布“红名单”和“黑名单”,共同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创安氛围。司法部门要依法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支持金融机构追偿债权,加强对金融纠纷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力度,提高审结和执结率,坚决打击金融犯罪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的行为。工商、税务、审计、国土等有关部门要规范行政行为,共同为金融创安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进一步加大金融对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各级金融部门要正确理解和贯彻中央关于宏观调控的决策,进一步增强服务经济的创新意识和发展意识,在信贷投放上要做到保总量、调结构、抓重点、促发展,要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创新产品,更新服务,确实加大对地方经济的支持力度,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二OO四年十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