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值班职责
1、负责各窗口有关卫生保洁、资料整理、工作人员出勤、佩证上岗、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安全防范等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
2、检查各窗口运行管理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3、负责联系咨询台,处理有关临时工作。
4、负责特急件的受理并具体落实办理。
5、协调处理有关事项,保证中心的正常运行。
二、值班人员
中心总值班实行一周一轮,由中心督查科负责具体组织安排,窗口负责人轮流参加,并明确一名窗口负责人为当周值班长。各窗口单位在节假日和午休时间均要明确一名工作人员值班 。三、值班要求
1、值班人员采取全面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对窗口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全面检查于每周三进行,抽查不拘形式,不定期进行。
2、值班人员要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不得擅自离岗。无故离岗造成服务对象投诉的,作旷工半天以上处理。
3、遇到服务对象前来办理特急事项的,值班人员应立即通知所办事项的窗口负责人,由窗口负责人负责办理。
4、窗口负责人接到通知后,无故不负责办理的,作旷工处理。
5、午休值班人员提前半小时用膳,并按时值班。
6、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由中心值班长审核签字后,报中心督查科。
四、大厅值勤
1、实行大厅值勤制度,由值勤人员24小时值勤。
2、值勤人员值勤时须穿着制服、配戴标志。
3、值勤人员要提前10分钟到岗接班;接班中,要认真核对上班值勤记录,双方核对无误后,办理交接班手续。在接班人未到岗前,交班的值勤人员不得擅自下岗。
4、值勤中,值勤人员对正常出入责任区的人,应礼貌热情,主动引领,文明用语;对来访者办理会客登记手续要主动协助;要主动制止流动吸烟者。
5、值勤中,值勤人员应在规定的范围或责任区内履行职责,不准脱岗、串岗、抽烟、看书、会客、闲聊。
二○○二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