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是社会关系客观矛盾的反映,“社会存在”是产生信访现象的根本根源。做好群众信访工作是党和国家的性质所决定的,它架起了上为领导机关反映社情民意,下为群众排忧解难的桥梁。因此,信访工作必须依据党的政策,调节各种关系,满足群众合理要求,解决社会矛盾为目地。特制定本处理机制。
一、安全组织领导
为搞好本中心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投诉)处理工作,特成立“常德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群众来信、来电处理领导小组”。
组 长:熊国建(市政府副秘书长、政务中心主任、党组书记)
副组长:郝界洲(市政府办副主任、政务中心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成 员:张丽华、张新球、李培庸
二、群众信访处理程序
1、来信、来电处理
收到群众来信后,首先进行拆封,要将信瓤和信封装订,并按日期进行认真登记(包括大楼内“意见箱”的意见),并认真进行阅读按照来信内容进行分拣,然后按照摘报、交办、函转、流转、直复、暂存等类别处理。
收到群众来电后,要首先填写“群众来电(访)记录表”,认真记录群众的诉求,并按照诉求内容,依据相关政策给予答复,重要的诉求不能直接答复,要按照摘报、交办、函转、复答等类别处理。
2、来信(投诉)处理
有群众到政务中心来访,工作人员首先要从思想上热情接待,耐心听取群众的诉求,并认真填写“群众来访(电)记录表”认真记录来访者的诉求,并按照诉求内容,依据相关政策给与答复,重要、复杂的诉求,不能及时答复的,可给来者讲清,并在承诺时间内给予答复;且将重要、复杂的诉求,按照摘报、交办、函转、复答等类别处理。
三、群众信访方案处理
需要立案处理的案件,一般由处理来信、来访(电)的接待同志填写“群众来信、来访(电)重要呈阅”并提出处理意见,经主管领导审定同意。①是直接调查处理;②是函件交办处理(函件交办一式三份、一份发调查单位、一份由经办人按层催办、一份存档备查)。
凡立案的信访案件,依据复杂程度、处理难度、要求等不同缓急等不同情况,分为一般三天办结(直办)、复杂十五天办结(委办)、处理难度大三十天办结。
凡到期不能办结的,要按照“常德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考办法”进行处理,严重的向市委、政府通报批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