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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建教代表:
您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解决三江口水电站淹没区有关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三江口水电站始建于1976年,1988年第一台机组发电,1992年全部建成,总装机6.25万千瓦,共5台机组,年均发电量在2.5亿度左右。三江口库区淹没涉及石门、慈利两个县的6个乡(镇),26个村,199个村民小组,淹没耕地7087亩,共搬迁国家、集体单位15个,农户852户,人口3345人。三江口库区的移民安置由于受当时的历史条件所限,基本上是后靠在资源匮乏的山区,现在成了一个特殊的贫困群体,市委、市政府对三江口库区移民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一直十分关心,并为此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通过近10年的后期扶持,使群众的生活水平大有改观。但是,由于农民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本条件—土地,加上很多历史遗留问题在短时期内又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故造成当前三江口库区存在较多困难和问题。
二、对几个具体问题的回复
为了进一步改善库区群众的生活生活条件,促进库区的稳定发展,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2006年4月28日,市政府办调研员田晓川、副主任蔡新组织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移民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石门县政府等单位在石门县就三江口库区后扶问题进行专题调研,对您在建议中反映的几个具体问题,形成了如下意见,正报市政府研究。
1、关于“三江口库区继续执行后期扶持资金政策”问题。
根据《湖南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条件》第二十六条规定,通过后期扶持,移民生产、生活仍十分困难的,经批准可延长后扶时间。鉴于三江口库区的实际情况,市政府拟继续执行后期扶持资金政策。考虑到目前国家正在对大中型水库开展调研,可能出台新的政策,如果国家有新政策出台,三江口库区将按国家政策执行,如果今年底国家没有新政策出台,将由市政府出台继续征收三江口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的政策。
2、关于“按照现有市场价格和人口基数提高淹没区口粮补贴标准和范围”问题。口粮补贴政策是全省统一制定的,市里无权另行制定标准,但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已多次向省里进行了汇报。目前在省里没有出台新的政策前,考虑涉及大局,只能维持现有水平。
3、关于“将风浪超高耕地面积,移民住宅“后靠”占地面积纳入补偿范围,对“两年一遇”耕地重新确定补偿标准”问题。市政府将责成业主和市移民局共同委托具备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对害地进行调查勘测,形成调研报告,制定规划,分清责任,逐年整治。同时,补偿问题只能依据当时政策,不能套用现在的政策。
4、关于“失地农民农村低保,社保优惠政策”问题。失地农民问题,省、市政府都极为关注,相继组织开展了专题调查,省里有可能出台新的政策,在新的政策出台前,我们将督促石门县政府对库区在低保、社保上实行政策性倾斜,尽量做到应保尽保。
感谢您对移民工作的关心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
签发人:陈文浩 联系人:罗桂花
联系单位:常德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72563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