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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于济世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对中心城区有关单位小锅炉撤除不力的批评》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随着川气入常工程进入尾声,市政府对逐步取缔城区燃煤锅炉已提到议事日程,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已决定带头取缔燃煤锅炉改烧天然气,并由刘明秘书长牵头办理,只要川气正式入常后,立即取缔燃煤锅炉。其他锅炉待川气稳定供应后,即与有关单位签定责任状,分年、分批予以取缔。
二、根据摸排,城市现有218锅炉,未达标的锅炉仍有32台,其中江北城区12台、德山4台、武陵镇16台,这32台锅炉,市政府已决定由所在区政府牵头,环保部门协助限于4月底前整改到位,该关停的关停,该改造的改造。并在3月14日全市环保大会上以环保创模责任书将燃煤锅炉改造及关停任务下达交办到了各区县(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强调:“等待天然气入常后改用天然气锅炉的单位,从现在开始就要动手前期准备工作,工作不能等,要往前赶”。武陵区政府已着手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可望在近期内城区范围内的小锅炉污染问题能得到有效治理,我局也已加强对锅炉的监管,确保除尘设施正常运行,并倡导督促各单位燃烧优质低硫煤,确保城区大气环境在局部不恶化的前提下,整体稳步改善。
三、市人事局一台1蒸吨燃煤锅炉于2005年国庆节后彻底停止使用。停炉前给您及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在此一并致歉,同时恳请您随时监督市人事局锅炉是否燃烧,市人事局也欢迎您到现场视察并提宝贵意见。
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理解与支持!
二○○六年四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