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翦林玉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如何解决中小学校的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农村接送幼儿园、中小学生车辆,我们深感此类车辆管理之重要,责任之重大。对此,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摸底,将“校车”纳入户籍化管理
针对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校接送车普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作为重要的议事日程,我们多次进行研究,市政府也组织交警、教委、农机、交通、运管等交安委成员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区县市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此类问题在汉寿县比较突出,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邱兵泉同志亲自带队专程到了汉寿,听取了汉寿县政府的汇报,并与县交通、交警、教委、农机等部门一起进行研究。在我市,农村接送幼儿、学生的车辆现已纳入了户籍化管理,按照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实行了全面摸底,由交警部门的客管办严格把关,建立台帐,逐一落实管理到位。
二、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杜绝“三无”车辆及农用车搭乘学生
对“三无”车辆和农用车载客的整治,是我们长期的一项工作,并多次会同农机、交通部门进行过专项整治,“三无”车辆和农用车辆接送幼儿、学生的问题,更是我们工作中的重点。政府已经明确要求交警部门、农机部门、交通部门加大整治力度,经常开展整治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此类车辆参加非法营运。
三、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责任
结合公安部“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明确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五进”工作的重中之重。交警部门不间断地组织民警深入学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向家长写一封信、开主题班会、有奖征文、发放安全出行小常识等多种形式,告之学生及其家长什么样的车可乘、什么样的车不能乘。同时要求学校、家长、车主签订安全责任状。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我们真诚地希望在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批评、建议。
常德市公安局
二OO六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