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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解决中小学校的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提案(197号)
http://www.changde.gov.cn  2006-09-15  

 

四届四次

 

197号

提案人

翦林玉

工作单位、职务

汉寿县毛家滩回维乡居委会

承办单位

常德市公安局

 

关于如何解决中小学校的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提案

提案正文

随着教育体制改革的推进,农村撤校并点工作基本完成。但如何搞好农村中小学校的社会公共安全问题应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不容忽视。

由于一些离校较远的村组,从幼儿班到初中的学生绝大部分乘车上学,这给一些社会车辆带来利润,也给学生造成交通安全隐患,因为运送学生的车辆大多是“三无”车辆(无证、无照、无保险),而且农用车辆较多,车内学生挤塞无隙,一旦出现安全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群死群伤,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1、政府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整治打击力度,杜绝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尤其是农用车辆决不允许接送学生。

2、严格责任制度。要求学校与家长、学校与车主、家长与车主分别签订交通安全协议,遏制安全隐患。

3、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抵制和维护学生交通安全。

办理结果

翦林玉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如何解决中小学校的社会公共安全问题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于农村接送幼儿园、中小学生车辆,我们深感此类车辆管理之重要,责任之重大。对此,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摸底,将“校车”纳入户籍化管理

针对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校接送车普遍存在安全隐患问题,作为重要的议事日程,我们多次进行研究,市政府也组织交警、教委、农机、交通、运管等交安委成员单位进行专题研究,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区县市进行督导检查。针对此类问题在汉寿县比较突出,由市政府副秘书长邱兵泉同志亲自带队专程到了汉寿,听取了汉寿县政府的汇报,并与县交通、交警、教委、农机等部门一起进行研究。在我市,农村接送幼儿、学生的车辆现已纳入了户籍化管理,按照客运车辆户籍化管理的要求实行了全面摸底,由交警部门的客管办严格把关,建立台帐,逐一落实管理到位。

二、加大整治力度,坚决杜绝“三无”车辆及农用车搭乘学生

对“三无”车辆和农用车载客的整治,是我们长期的一项工作,并多次会同农机、交通部门进行过专项整治,“三无”车辆和农用车辆接送幼儿、学生的问题,更是我们工作中的重点。政府已经明确要求交警部门、农机部门、交通部门加大整治力度,经常开展整治工作,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杜绝此类车辆参加非法营运。

三、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责任

结合公安部“五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明确学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五进”工作的重中之重。交警部门不间断地组织民警深入学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通过向家长写一封信、开主题班会、有奖征文、发放安全出行小常识等多种形式,告之学生及其家长什么样的车可乘、什么样的车不能乘。同时要求学校、家长、车主签订安全责任状。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我们真诚地希望在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批评、建议。

常德市公安局

OO六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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