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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方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在城市社区建立夜间治安巡逻队、巡更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些年,为防控城区违法犯罪,在市委、市政府组织领导下,各级各层采取多种措施,进行了一些有益尝试,特别是综治防控系统正在形成并有效运转,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社会治安工作,为打造“平安常德”、营造“和谐常德”作出了积极贡献。就您提出的在城市社区建立夜间治安巡逻队、巡更队,强化社会治安防控的问题,我们已从如下几个方面开展了工作:
一、建立了社区警民巡逻队。派出所牵头组织“一警带两员”,对社区、街道进行全天候巡逻联防;小区单位组织专业保安巡逻队,市城区建立了一支5000人的保安、护卫队,强化对小区、单元的自防,各建制单位(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的门卫,一律由保安或护卫队承担。
二、强化社区工作,打牢治安防控根基。主要强化三个方面工作:加强社区治安调解组织建设,做好治安矛盾的调解工作;充分运用基层组织,重点是组织低保人员开展巡防、协助管理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做好防控工作;从治安积极分子中物建信息员,全面及时掌握社情、警情、政情。
三、协调落实相关经费。我们的初步设想是:社区防控力量的工资奖金,专业护卫队、巡逻队的工资统一为每人每月800元(其中600元为基本工资,200元为绩效奖励工资),低保人员参加社区防控、人口管理工作的,每人每月补贴200-300元,这部分工资由市、区两级财政分摊拨付;设施建设、警务装备器材经费由市财政统一拨款,同时将确保日常运转所需经费增长部分(约300万元)一并纳入财政预算;社区、建制单位、商业银行网点、公交车辆等电子监控设备安装费用各自承担。
社区治安防控是一个系统性工程,需要社会各方面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社区防控主力军的作用,一如既往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我们真诚地希望在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常德市公安局
二00六年二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