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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友道委员:
您提出的《禁止买卖管制刀具,消除平安常德隐患》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于管制刀具的生产、经营、购买和佩带的行政许可,已在2004年7月1日《行政许可法》颁布之后,按照国务院的文件要求正式取消。管制器具的生产、经营、购买和佩带的管理,由前置审批为事中监管,增加了对管制器具的管理难度。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性法律规定,允许生产、经营、佩带藏刀、腰刀、靴刀等民族特色性刀具。随政策的放开,利益的驱动,具有民族特色的刀具大量流入我市,被一些不法分子所利用,确实给构建平安社会带来了隐患。我们对此亦进行过多次打击和整顿,但收效不大。
对于您的提案,我局高度重视,制定方案,迅速行动,特别召集武陵、鼎城两区相关部门领导,部署安排,集中整治。到目前为止,已在市城区步行街、桥南大市场及周边街区查处非法销售管制刀具的违法人员4人,收缴管制刀具47把,取得初步成效。
管制器具的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为使管制器具得到长期有效控制, 我局已责成市城区相关公安派出所,建立管控制度,划分责任区,一经出现,迅速查处打击,严格控制类似现象的发生,消除平安常德隐患。
特此答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我们真诚地希望在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常德市公安局
二00六年四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