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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城区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减速的建议(241号)
http://www.changde.gov.cn  2006-09-25  

 

四届四次

 

241

提案人

赵星  陈丽君

工作单位、职务

常德市旅游局  常德市外侨办

承办单位

常德市公安局

   

关于城区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减速的建议

提案正文

据市民反映和我自己的亲身感受,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不但不减速,有时反而还加速,这样,市民的安全有诸多危险,这对构建平安常德、和谐常德是非常不利的。

常德已获得交通模范管理城市,按理说交通秩序应该是比较好的,但有些司机却不顾社会公德,目中无人,竟然有人行道上(斑马线)不减速,和行人抢时间,这既不符合以人为本的原则,更不符合国际标准。人相对车来说,是弱者,特别是老年人和小学生是需要社会关爱和帮助的,国外的司机相对来说就礼貌多了,因此,强烈要求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减速慢行,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建议:1、相关部门要对司机进行教育,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文明驾驶,多一些关爱,特别是要关心弱势群体。2、市内媒体要多一些交通公益广告,倡导城市文明之风,人人都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使者。3、继续倡导全市维护交通秩序的志愿者活动,号召市民遵守交通秩序,维护交通安全。

办理结果

赵星、陈丽君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城区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上减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目前,城区机动车在人行横道为了抢红灯,非但不减速,反而加速的现象屡见不鲜,你们提出的建议很有针对性,根据你们的建议,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1、加强对驾驶人职业道德教育,特别是对客运行业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使广大驾驶人树立良好的道德风尚。

2、进一步完善城区交通安全设施,特别是行人安全设施,保障行人交通安全。

3、加大处罚力度,对违法司机进行严格处罚,同时在交通事故调处中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保障行人,特别是老年人、残疾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特此答复,感谢你们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我们真诚地希望在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常德市公安局

00六年三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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