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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仿建刘禹锡《陋室铭》中陋室的建议(225号)
http://www.changde.gov.cn  2006-09-21  

 

四届四次

 

225号

提案人

刘启赋

工作单位、职务

常德市广播电视局

承办单位

常德市文化局会常德市规划局、常德市国土局

 

关于恢复仿建刘禹锡《陋室铭》中陋室的建议

提案正文

刘禹锡胡常德为官多年,(任朗州司马),其不朽名篇《陋室铭》世人皆知,而其陋室据考证就在常德城区东部,我们应恢复重建其陋室,使这形成如《桃花源记》中的桃花源的人文景观,成为常德旅游的新亮点。

建议:一、结合城市旧城改造,选定修建地址。二、由相关单位按文章历史年代建筑特点进行设计。三、修建时应按照修旧如旧,仿古如古的原则。

办理结果

刘启赋委员:

您的《关于恢复仿建刘禹锡〈陋室铭〉中陋室的建议》已收悉,经多次与规划局、国土局进行会商,现回复如下:

在常德为官多年的刘禹锡和他的传世名篇《陋室铭》、《竹枝词》等是我市极其珍贵的人文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以适当方式将他们呈现于世,对丰富我市的文化底蕴,提升我市的文化品位,增加我市文化旅游亮点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已毁的历史建筑原则上不宜翻新重建。为让“陋室”能重新展现在大家面前,我们与相关部门多次商议达成一致,认为可将其纳入目前正在编制的常德市雕塑总体规划,虽然载体不同,但同样可以达到展示常德的历史文化的效果。

感谢您对文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OO六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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