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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议市政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纳入全市“十一五”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文化发展纲要的提案
http://www.changde.gov.cn  2006-10-16  

 

四届四次

 

201

提案人

陈怀福等

工作单位及职务

常德市文化局

承办单位

常德市政府办公室

   

建议市政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纳入全市“十一五”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文化发展纲要

提案正文

我市人民群众在历史的实践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像常德丝弦、常德高腔、常德喀喀戏、澧洲大鼓、湖北大鼓、澧水船夫号子、夯歌、民间工艺、民间美术、民俗住宅、民俗歌谣、民间舞蹈等多种具有一定的文化价值、科学价值、艺术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全国、全省有一定的影响。为了不让有历史、文化价值的珍贵实物与资料遭到毁弃,失去它的历史意义,尽快对我市有一定重要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实施保护并纳入全市“十一五”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社会文化发展纲要。

一、制定保护工作的措施。政府要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一名副市长牵头,组织文化、财政、民政、宗教、发改委、文联、教育、体育等单位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具体实施。纳入全市“十一五”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社会文化发展纲要。从2006年起安排保护工作的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二、明确保护工作的目标。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保护制度和管理体系,使一些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和发扬。

三、制定行之有效的工作方针。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抢救、合理利用、传承发展放在首位,从科学发展的眼光使全社会得到确认、尊重和弘扬。

四、确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原则。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参与、部门合作、明确职责、分步实施、讲求实效为准则,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保护工作。

五、加快立法进程,依靠法律开展保护工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法律保护,对民俗实物进行法律保护,对传承人传承项目进行法律保护。



办理结果

陈怀福、李卫平委员:

你们提出的《建议市政府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纳入“十一五”的规划和社会发展纲要》的提案收悉。现回复如下:

你们提出的建议具有前瞻性,市政府对此非常重视,已经纳入了我市创建文化名城、构建和谐常德的重要工作之一。从去年下半年以来,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一是积极向上申报项目。去年我市向国务院申报的1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有4个被列入全国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其中常德丝弦被评为全省十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目前,市政府已向各区县(市)专门下发了明传电报,正抓紧组织各单位和区县(市)政府向省政府申报全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二是认真传达精神。在今年召开的全市文化工作会议上,专题传达了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的精神。三是成立了机构。成立了以副市长张元英为组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和专家评审委员会,并设立了常德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四是制定了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案和五年规划。五是纳入了全市“十一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保护规划。市政府办接到提案后,通过协调,赶在“十一五”规划正式印发前,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写入了“十一五”规划。六是做好所需经费调研。根据市政府常务副市长陈文浩、副市长张元英的批示,市财政局组织人员对所需经费情况进行了调研。

下一步,市政府将重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申报和工作经费保障工作。市政府领导也拟在近期专题听取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感谢你们对我市文化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

签发人:沈习淼                       联系人:周  舟

联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7256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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