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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提案委:
你们在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强我市城市社区服务功能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05年,市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实行部门工作进社区准入制度的意见》(常社发〔2005〕4号)文件,对党政部门工作进入社区实行准入制度。文件中明确了社区党组和居委会的基本职责,需将工作事项布置进社区的部门,要以文件形式向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常德市部门工作进社区申请准入审批表》,并附相关材料。未经批准的,社区可以拒绝执行。禁止市直部门直接向社区下达工作事项。对于确需由社区协助完成的工作事项,由区社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责权利相统一,人财物相配套”的原则,帮助社区争取必要的经费、权利。对不属于社区任务,但社区做起来有优势的行政事务性工作,可采取“费随事转,权随事移”的办法解决。
二、根据2006年第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一是从2007年起,市、区两级财政对市城区每个社区的经费补助标准,在现有基础上各提高1万元,并列入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同时,鼓励和支持社区居委会开展社区服务,发展社区集体经济,壮大社区实力。二是由副市长欧运崇牵头,组织市规划、房产、建设、民政等部门,对2001年第85次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城区新建小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社区服务场所要纳入建设规划,开发商须无偿提供100平方米的居委会办公用房和一定面积的社区服务用房”的规定,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确保落实到位。对目前无办公服务用房的社区,要在年内解决好办公服务用房。对城区办公服务用房未达到300平方米的社区,由副市长徐超文牵头,组织市民政局、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督促武陵区政府拟定配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力争在两年内达标。
三、根据常发〔2005〕1号文件精神,一是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每个社区居委会成员为5至7人,在本社区内选举政治素质好、群众观念强、热爱公益事业、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同志进入社区工作者队伍。兼职委员可享受误工补贴,其他专职工作人员实行合同制。实行优秀中青年干部到社区党组织任职锻炼的制度。重视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发挥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和管理的积极性。二是加强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组成人员的考核。每年由街道办事处对城市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一次考核,考核采取社区居民民主评议和目标管理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组成人员,参照农村党支部书记报考公务员标准适当放宽录用条件;对机关事业单位下派社区挂职的优秀年轻人才,经考核成绩突出、群众公认的,要予以提拔重用。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组成人员中属公务员的,依照公务员管理条件进行考核奖惩,其他人员参照事业单位人员进行管理。
真诚地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批评、关注和支持。
二○○七年四月四日
签发人:殷宗仁 联系人:帅承前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民政局 72510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