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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好我市城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的建议
http://www.changde.gov.cn  2008-03-19  

 

四届五次会议

 

290

建议(提案)标     

关于进一步落实好我市城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的建议

建议(提案)人   

邓红

联系单位

或 地 址

民盟常德市委员会

承办单位

市民政局

主要内容

2001828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武陵区居委会建设等问题的会议纪要》(市政府等85次专题会议纪要)规定:“今后城区新建小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社区服务场所要纳入建设规划,开发商须无偿提供100平方米的居委会办公用房和一定面积的社区服务用房。”这一纪要精神一直未真正落实到位。我们建议:

一、把市政府第85次专题会议纪要的精神以正式的文件下发,让市政府的会议精神变为市政府的政策,把提供社区用房明确为房产开发商该交政府的项目之一,加大落实力度。

二、房产部门要严格规定有关程序和条款,把是否提供社区用房作为开发房能否出售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市政府要出台相应配套措施,对不执行政策的相关部门和开发商要明确制约和惩处的规定。

办理结果

尊敬的邓红委员:

您在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落实好我市城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用房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2006年第16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由副市长欧运崇牵头,组织市规划、房产、建设、民政等部门,对2001年第85次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城区新建小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社区服务场所要纳入建设规划,开发商须无偿提供100平方米的居委会办公用房和一定面积的社区服务用房”的规定,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确保落实到位。对目前无办公服务用房的社区,要在年内解决好办公服务用房。对城区办公服务用房未达到300平方米的社区,由副市长徐超文牵头,组织市民政局、市政府督查室等单位,督促武陵区政府拟定配置方案并组织实施,力争在两年内达标。

真诚地感谢您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批评、关注和支持。

 

二○○七年四月四日

 

签发人:殷宗仁                   联系人:帅承前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民政局         7251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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