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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8月28日市政府下发的《关于武陵区居委会建设等问题的会议纪要》(市政府等85次专题会议纪要)规定:“今后城区新建小区,居委会办公用房及社区服务场所要纳入建设规划,开发商须无偿提供100平方米的居委会办公用房和一定面积的社区服务用房。”这一纪要精神一直未真正落实到位。我们建议:
一、把市政府第85次专题会议纪要的精神以正式的文件下发,让市政府的会议精神变为市政府的政策,把提供社区用房明确为房产开发商该交政府的项目之一,加大落实力度。
二、房产部门要严格规定有关程序和条款,把是否提供社区用房作为开发房能否出售的必要条件之一。
三、市政府要出台相应配套措施,对不执行政策的相关部门和开发商要明确制约和惩处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