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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回复
http://www.changde.gov.cn  2008-11-13  

                                          常公案[2008]19号C类

凌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科、驾驶员管理科应设在城内或近郊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将车辆管理科、驾驶员管理科设在城内或近郊,不仅方便了广大办事群众,也方便了这两个科室的干警和工作人员的上下班,对此,我们已准备向市委、市政府汇报,积极争取。

  提案中所反映的关于群众到白鹤山车管所、驾管所办理业务时途经柳叶湖收费站的往返收费问题属交通部门管辖,我局没有权限。

  特此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同时我们真诚地希望在今后给我们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二00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签发人:冉黎明                            联系人:邢云南

联系单位及电话:市公安局法制办        7958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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